台灣控印尼鋼鐵防傾銷防衛案 WTO設小組審理
CP-MG 20150930 11:00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全球金融風暴後,各國採行貿易救濟措施有增加趨勢。印尼自去年起,對進口鍍或塗鋁鋅合金之鐵或非合金鋼扁軋製品課徵防衛稅3年,台灣為印尼第2大進口來源,此舉嚴重損害我方貿易利益;WTO爭端解決機構已正式通過成立審議小組,審理我方指控印尼「對進口鍍或塗鋁鋅合金之鐵或非合金鋼扁軋製品實施防衛措施案」。
印尼自去年7月22日起,對進口鍍或塗鋁鋅合金之鐵或非合金鋼扁軋製品課徵防衛稅3年,第1年稅率每公噸約402美元、第2年約347美元及第3年約292美元。本案產品印尼前3大進口來源為越南(佔印尼總進口之60%)、臺灣(佔21%)及韓國(佔15%)。
由於我國為印尼第2大進口來源,課徵防衛稅已造成我方國貿易利益嚴重受損。根據印尼官方統計數據,2013年印尼展開防衛措施之調查,印尼自我國進口相關產品之數量由2013年的5.7萬公噸大幅減少為2014年的1.3萬公噸,出口金額則由5085萬美元降低為1132萬美元,衰退78%。
我方曾在今年4月16日於瑞士日內瓦與印尼舉行雙邊諮商,會議中我方關切印尼防衛措施對我貿易利益之負面影響,並強調印尼作法可能違反WTO防衛協定及GATT 1994第19條之規定;包括印尼決定實施防衛措施前未提供充分資訊與時間供會員進行事前諮商、印尼調查的產品與最終實施防衛措施的產品範圍認定差異、印尼對進口數量激增與產業損害間之因果關係認定基礎薄弱、未合理分析進口增加係因不可預見之發展所致等,要求印尼移除該項措施,惟雙方並未獲得合理滿意之解決。
WTO之爭端解決機構DSB,已於昨(28)正式通過成立審議小組(Panel),審理我方指控印尼「對進口鍍或塗鋁鋅合金之鐵或非合金鋼扁軋製品實施防衛措施案(DS 490)」。
經貿談判代表辦公室副總談判代表楊珍妮表示,政府將持續透過爭端解決機制等各種管道為業者爭取出口利益,對抗貿易保護主義,使我國業者可在公平、合理之環境與他國業者競爭,爭取出口商機與權益
資料來源:蘋果日報
全球金融風暴後,各國採行貿易救濟措施有增加趨勢。印尼自去年起,對進口鍍或塗鋁鋅合金之鐵或非合金鋼扁軋製品課徵防衛稅3年,台灣為印尼第2大進口來源,此舉嚴重損害我方貿易利益;WTO爭端解決機構已正式通過成立審議小組,審理我方指控印尼「對進口鍍或塗鋁鋅合金之鐵或非合金鋼扁軋製品實施防衛措施案」。
印尼自去年7月22日起,對進口鍍或塗鋁鋅合金之鐵或非合金鋼扁軋製品課徵防衛稅3年,第1年稅率每公噸約402美元、第2年約347美元及第3年約292美元。本案產品印尼前3大進口來源為越南(佔印尼總進口之60%)、臺灣(佔21%)及韓國(佔15%)。
由於我國為印尼第2大進口來源,課徵防衛稅已造成我方國貿易利益嚴重受損。根據印尼官方統計數據,2013年印尼展開防衛措施之調查,印尼自我國進口相關產品之數量由2013年的5.7萬公噸大幅減少為2014年的1.3萬公噸,出口金額則由5085萬美元降低為1132萬美元,衰退78%。
我方曾在今年4月16日於瑞士日內瓦與印尼舉行雙邊諮商,會議中我方關切印尼防衛措施對我貿易利益之負面影響,並強調印尼作法可能違反WTO防衛協定及GATT 1994第19條之規定;包括印尼決定實施防衛措施前未提供充分資訊與時間供會員進行事前諮商、印尼調查的產品與最終實施防衛措施的產品範圍認定差異、印尼對進口數量激增與產業損害間之因果關係認定基礎薄弱、未合理分析進口增加係因不可預見之發展所致等,要求印尼移除該項措施,惟雙方並未獲得合理滿意之解決。
WTO之爭端解決機構DSB,已於昨(28)正式通過成立審議小組(Panel),審理我方指控印尼「對進口鍍或塗鋁鋅合金之鐵或非合金鋼扁軋製品實施防衛措施案(DS 490)」。
經貿談判代表辦公室副總談判代表楊珍妮表示,政府將持續透過爭端解決機制等各種管道為業者爭取出口利益,對抗貿易保護主義,使我國業者可在公平、合理之環境與他國業者競爭,爭取出口商機與權益